html模版【親歷無錫城變遷】無錫“07太湖水危機”後,環保鐵腕治污始末
相信很多人都對07年那一場藍藻爆發水危機記憶深刻吧?

那時候的水面泛綠色,漂浮著綠色物質,還散發著惡臭;

那時候超市的純凈水供不應求,洗澡洗漱用水緊缺自不必說;

回憶起那個夏天,真是令人心有餘悸。

從那以後,無錫對於水利環境工程更加重視,再沒出現過大規模藍藻爆發。

那麼,當年那一次水危機是如何度過的?

讓我們一起來讀讀由原無錫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崔鳳山所撰寫的《風雨過後是彩虹——記無錫由“水危機”引發的“環保風暴”》,回顧當年的那些事。

2007年入夏以來,無錫市區域內的太湖水位出現50年以來最低值,再加上天氣連續高溫少雨,太湖水富營養化嚴重,從而引發瞭這一年太湖藍藻的提前暴發,影響瞭自來水水源水質。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次突發的供水危機並不是一時一地造成的,它是各種因素日積月累的綜合暴發。

痛定思痛,鐵腕治污。一場環保風暴在無錫刮起,並席卷到全市各個角落,從而成為無錫治水新的起點。

環保這個以往不太“顯眼”的部門,一下子被推到瞭風口浪尖上,也有幸讓我們親歷這場在無錫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環保執法大行動。

人們常說,“風雨過後才有彩虹”。經過幾任領導帶領大傢接力奮鬥和追求,“水危機”事件不僅得到有效應對,確保太湖連續8年安全度夏,還促進瞭無錫環保事業的大發展,並取得瞭令人矚目的成就。

無錫在繼2007年建成“國傢環保模范城市群”,實現瞭滿堂“紅”之後,進而開始瞭環保二次“創業”。

2013年初,無錫又被授予國傢生態市稱號,從而成為全國首個地市級的生態城市圈,使整個無錫地區形成瞭一片“綠”,達到瞭環保創建的最高境界。



(2007年藍藻暴發)

找準“建章立法”切電動床入點

水危機過後沒多久,無錫關於“治水”的新政策規定,以從未有過的頻率高速出臺。據統計,市委、市政府出臺治理太湖、保護環境的相關文件達25個。

在短短的幾天之內,市委便迅速研究制定瞭治理太湖、保護水源的“6699行動計劃”和“八大環保行動”。

一項項力保太湖水源的措施有條不紊地展開,著眼於控制污染源的治本策略也緊鑼密鼓地部署到位。

環保立法隨之也被擺上瞭重要議事日程,利用地方立法優勢,加大“涉水”立法力度,從而在無錫確立瞭“治水必先立法”的理念。

《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最早制定於1994年,但近年來,隨著無錫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環保要求的提高,原有條例已不適應現階段水環境保護的需要。

“源頭治理”、“法律責任更嚴”是這次修訂的重點和特色。修訂後的新版《條例》要求“逐步將磷、氮污染物排放總量納入控制指標”,從全國同類城市來看,這一提法十分超前,許多條款還是無錫首創。



(生態修復)

在飲用水源保護這一焦點問題上,《條例》提出設置相關禁止性規定,實施比上位法更嚴格的環保準入標準。並特別提出,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危害飲用水安全的突發事件時,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可將深層地下水作為居民飲用水的應急補充水源。

法律責任嚴格化的趨勢也在《條例》中得到體現。所有環境違法行為,《條例》在上位法規定的處罰幅度范圍內,設置瞭更高的罰款下限。嚴重損害水環境的行為,環境違法責任者除瞭接受行政處罰,還要賠償環境損失。

正因為在水污染控制、污水集中處理、飲用水水源保護、水生態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瞭嚴於上位法的諸多規定,《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規。

在隨後的幾年間,全市已形成《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無錫市排水管理條例》《無錫市河道管理條例》《無錫市航道管理條例》和《無錫市供水條例》等5部地方性法規組成的水環境保護法規體系,織就瞭一張無錫治水的法律大網。

同時,還配套制定瞭《無錫市太湖新城生態城條例》、《無錫市蠡湖景區條例》等一些專項法規。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市政府還研究出臺瞭《無錫市飲用水源保護辦法》,不僅擴大瞭全市6個飲用水源地的保護范圍,劃定瞭三級保護區,而且禁止瞭21種環境違法行為。該《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後,於2008年6月5日起施行,使無錫飲用水源保護有瞭“尚方寶劍”。



(藍藻打撈)

從地毯式大檢查開始

俗話說,體育靠比賽,環保靠檢查。無錫的這場“環保風暴”,必然要從執法檢查鳴鑼開道。通過這種“地毯式”執法,不僅能夠及時發現和集中查處一些環境污染問題,還起到瞭有效的震懾作用。

針對當時嚴峻的環境執法現狀和環境形勢,由市紀委和環保局牽頭組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瞭一次拉網式、地毯式的環保嚴查行動。其密度、頻率和規模在無錫都是絕無僅有的。

在這場力度空前的環保執法檢查中,全面取締瞭環太湖畜禽養殖、水上餐廳和直排式污染企業,重點排查瞭飲用水源地、重要河道沿岸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及跨行政區域污染,對造紙、釀造、化工、農藥等污染企業逐個過堂,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企業立即關停並轉,對頂風違法企業和個人堅決查處。

有關檢查工作會議接二連三召開。2007年6月4日,我市召開加強沿太湖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和貢湖水源地保護專項督查會議,對相關地區部門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2007年7月18日,無錫又召開全市太湖治理、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動員會。根據工作安排,2007年下半年的執法檢查工作從7月開始至11月結束,共分五個輪次,每個輪次為一個星期。

進入2008年後,為瞭確保奧運會期間我市的環境安全穩定,執法檢查在無錫有增無減,處於不斷“升溫”狀態,比以前的頻率要更高瞭。據不完全統計,僅市本級組織的較大規模環境執法檢查就不下數十次。



(生電動床態清淤作業)

為強化對環保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各級領導親自帶隊檢查成瞭“傢常便飯”。宜興市和錫山區成立瞭由常務副市(區)長任大隊長,紀檢、環保、發改、經貿、建設和水利等部門參加的80多人“環保綜合執法大隊”,他們集中在一起辦公,統一下去檢查,使環保執法由過去的“單兵種”變成瞭“合成軍”,這在當時也是一大亮點。

長期以來,執法檢查大多是事先下通知。這樣一來,台灣電動床工廠一些問題就在縝密“準備”中被掩飾,執法檢查往往被相關單位牽著鼻子走,不能發揮其有效的作用。為瞭發現問題,看到真實情況,我們每次突擊檢查行動都很保密,待查企業名單事前封裝在信封裡,在檢查時由帶隊組長逐一報出。

為瞭防止一些企業利用八小時外進行偷排,我們還打破瞭固定休息模式,實行彈性工作制和錯時工作制,將夜間和雙休日、節假日當成我們執法檢查的重要時機,確保無論在什麼時候都有環保執法人員的身影,僅2007年國慶期間就組織瞭三次大的檢查。夏季日長,到晚上七點多太陽才剛剛落山。所以,我們夜間突擊檢查都安排在十點鐘以後。

開展環保執法檢查工作,其目的在於切實解決我市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因而,對於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排污行為,我們並不是一罰瞭之,而把重點放在如何落實整改上。於是,對那些污染問題要進行認真疏理,再以整改目標任務書的形式下達給各市(縣)、區政府,並通過召開整改落實交辦會的方式,面對面地向他們進行交待,督促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和“路線圖”,加大污染治理的力度。



(安全供水高速通道)

2008年7月28日下午,在位於古運河畔的市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瞭由各市(縣)、區分管領導以及監察局長、環保局長參加的整改落實交辦會。

在那次會上通報瞭各地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並提出整改要求,規定完成時限,明確相關責任等。所以,大傢都感到有一種難以承受的壓抑感,似乎有些喘不過氣來,會場氣氛自然十分嚴肅,不像參加別的會議那樣輕松。像這樣的全市性整改落實交辦會,僅在2008年就開過三次,通過層層加壓,從而有力促進瞭污染治理任務的完成。

“典型違法案件一律掛牌督辦,所有違法企業一律高限處罰,所有超標排污企業一律征收超標排污費,整治不力、屢查屢犯的企業一律公開曝光,污染嚴重、治理無望的企業一律關停”。對於那些環境違法企業實行“五個一律”,這是無錫有史以來,稱得上最嚴的環保執法瞭,以前還從來沒有這麼嚴過。

截污封堵在行動

市委、市政府還毅然作出瞭這樣的決定:全面封堵沿太湖地區的所有排污口。應該說,這是加強水環境治理的一項有力措施,對於改善太湖水質將會起到重要作用。

應該說,封堵排污口是一項“實打實”的工作,它容不得半點馬虎。按照有關規定,必須限期實施封堵,沒有任何商量餘地。並把這納入市委、市政府關於“治理太湖重點工作”考核內容,要是排污口封堵不到位的話,有關領導還將要被問責。

市政府專門成立瞭排污口封堵工作領導小組,並制定出臺瞭《太湖沿湖地區排污口封堵工作實施方案》,對封堵范圍、實施步驟、工作措施和驗收標準等一一提出瞭明確要求。我們局還抽調7名同志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這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環境應急監測車)

從2007年7月上旬開始,我們頂著炎炎烈日,組織大量環境監察人員,采取水陸並進的方法,對沿湖地區進行瞭仔細排查,從而摸清瞭無錫境內所有直排太湖及主要入湖河道的排污口。同時,還將每個排污口進行GPS定位、編號、拍照,建立專門檔案,為封堵工作提供準確依據。在此基礎上,分別由市和有關市(縣)、區政府下達限期治理決定。

為瞭確保完成任務,還將封堵工作納入地區業績考核。各地也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明確每一條河道、每一個排污口的封堵督辦責任人,確保查實、核準、不漏網。

不過,連管網還沒有通到的地方,過去污水自然是直接排放瞭,如果在往常並沒有什麼不妥,但放在這個時候,顯然不能簡單行事,不能簡單一封瞭事,而要給這些排放單位的污水出路,讓他們就近接入管網。因此,還要與排水部門協商,並進行方案論證和施工設計等工作。



(淼莊濕地)

在封堵過程中,一般能接管盡量要求接管,這是比較長遠的措施,不得已才是中水回用。這是因為,建氧化塘等還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有的甚至沒有開挖條件。如果到瞭雨季和冬天還擔心用不完呢。要是既不具備接管條件,又難以實施中水回用的,將責令搬遷或關閉,並提出要以鐵的決心、鐵的紀律、鐵的手腕,不折不扣地完成無錫沿太湖地區的排污口封堵任務。

對於已被封堵的排污口,我們還逐個進行瞭驗收。到2009年底,全市共封堵瞭排污口376個。

全面實施排污口封堵,大大減少瞭污水直排。調查結果顯示,目前,這些排污口全部實現污水“零排放”。每年可減少入湖污水300萬噸,年削減化學需氧量600噸。

推出多項“環保新政”

為應對嚴峻的環境形勢,有關“治水”的各項“環保新政”連續不斷出臺,使環保工作取得瞭事半功倍的成效。

2010年4月,環境保護部在無錫市召開瞭全國環境執法工作現場會,高度評價瞭無錫市的創新做法。

實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也是適應水危機後環保機制創新需要,它對於防治污染、化解風險、維護穩定和減輕負擔等都起到瞭很好的作用。

環境污染責任險,是在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污染事故進入相對多發期的大背景下產生的。這一險種類似於車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投保企業一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保險公司將派員現場勘查,認定責任後向受到損害的第三者進行賠償。

2009年初,無錫在省內率先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三月份,在我們局召開瞭全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會議,試點工作在我市全面鋪開。

在此之前,我們與市政府金融辦、保險公司協調過多次,以爭取他們的關心支持。還開展專題座談調研,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制定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專傢對環境風險等級劃分標準進行評審等,做瞭大量前期準備工作。



(浮標水質自動站浮標投放儀式)

2009年5月6日,市環保局與市政府金融辦又聯合下發瞭“關於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就有關指導原則、目標任務、工作制度和政策扶持等提出瞭具體要求,並明確投保企業在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等級評定時給予加分,從而使企業更容易獲得信貸支持,另外,在他們申請污染防治基金時,也給予優先考慮。

一個月以後的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在市環保局舉行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簽約儀式,藍星化工等十餘傢企業成為投保的首批企業,標志著這項工作在無錫正式啟動。

開始,環境污染責任險的試點范圍限於六個行業領域,即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儲存運輸危化品的企業、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和各類工業園區。在條件成熟瞭之後,再在全市環保重點監管企業全面推行。

到2010年底,全市投保企業已有141傢,共收保費463.12萬元,保險責任限額達2.83億元,從而使這項工作又走在全國前面。

當年11月中旬,2010中國綠色政策高層研討會在北京大學召開。我局作為唯一的一個地市級環保局代表應邀參加瞭會議。主辦方還讓我們在會上介紹無錫有關推行“綠色保險”的經驗。

推行環境違法企業實行公開道歉與承諾制度

2008年年初,環保局下發瞭《關於要求環境違法企業實行公開道歉與承諾的通知》,在全市推行企業環保公開道歉與承諾制度。這是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開展“科學治太、鐵腕治污”行動所采取的一個嚴厲措施。對不能按期達到排放標準和一年內被查處兩次以上的企業一律實行限期治理,規定其必須在一定期限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自費在無錫的新聞媒體上刊登向社會公眾道歉書並做出環保承諾。要是不作公開道歉並超過承諾期限的企業必須停止生產,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將由當地政府下達關閉或停產決定。

到2008年7月底,全市已有63傢環保違法企業在整改達標和恢復生產之前,自掏腰包在當地報紙等媒體上,公開刊登道歉與承諾書。

實施公開道歉後,企業大多能按照自己的承諾,對存在的環保問題進行徹底整改。據瞭解,兌現公開承諾的企業達到瞭95%以上。

當時,一些企業不怕內部通報,隻怕公開登報,哪怕罰點款也無所謂,要是一登報就坐不住瞭。讓他們在新聞媒體上公開道歉與承諾,這可稱得上是一記“妙招”,從而充分發揮瞭輿論的監督作用。通過這樣的制度,讓企業時時刻刻繃緊環保這根弦,不斷完善環保設施,這對於污染治理來說,無疑又是一個有力的推進。

實行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為瞭廣泛凝聚社會力量,對違法排污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輿論聲勢,自2008年初開始,我市全面實施環保有獎舉報制度,並制定出臺瞭《無錫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凡是舉報屬實的,環保部門將根據所反映情況的大小和影響,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獎勵。

通過花錢懸賞那些環保舉報有功人員,對積極參與監督的群眾予以一定的物質鼓勵,促進業餘監督有償化,充分發揮義務“環保衛士”的作用。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極大調動瞭廣大群眾參與環保監督的熱情和積極性。群眾可以通過電話、信件、來訪等多種方式,向我市各級環保部門舉報企業環境污染行為。

在隨後的幾年裡,它已逐漸成為我們獲取“偷排”線索的重要來源,環保部門根據他們的舉報“順藤摸瓜”、跟蹤調查,使環保監管面擴展到全市各個角度,從而有效地防止一些企業違法排污查處“漏網”現象。此舉對解決環境污染問題起到瞭明顯效果。據統計,僅2008年上級接到有關無錫環保問題的來信同比就下降瞭20%還多。

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快速躍升

2007年水危機之後,我們抓住“各級領導重視高度前所未有、人民群眾關註程度前所未有、環境保護工作力度前所未有”的有利契機,在加強環境執法機構、隊伍、裝備、能力等方面狠下瞭功夫。

隨著無錫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和環保領域的不斷拓展,環保監管的任務日益加重,現場環境執法人手不足問題已越來越突出。據我們調查,全市在編環境監察人員不足200名,占無錫常住人口的二萬分之一還不到。按面積來計算,平均25平方公裡隻有一名環境監察人員。

據統計,我市僅進行排污申報的污染企業就有上萬傢。因而,每名環境監察人員至少要管50多個污染企業,這還不包括對農業環境、自然保護、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另外,還要承擔大量的社會性環境110投訴和信訪查處任務。



(太湖水環境應急監測船)

2007年8月13日,一份要求成立市環境監察局並升格、擴編的請示報告,送到瞭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手裡。沒過多久,市編委關於同意市環境監察支隊更名、升格和擴編的批復下發瞭。新成立的市環境監察局為副處級建制,實行一個機構三塊牌子(無錫市環境監察局、無錫市環境監察支隊、無錫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站)的管理體制,下設8個內部機構。

我們的做法,很快被所屬各市(縣)區環保部門仿效,並得到編制、財政、人事上的支持。隨後,他們也都按規格調整,進一步充實一線執法力量,紛紛在鄉鎮(街道)設立環保分局,在鄉村設立環保辦公室,形成瞭市、縣、鎮、村四級環境執法網絡,做到污染源佈設到哪裡,環境監管的觸角就延伸到哪裡。

同時,有4個環境監察大隊升格為副科級建制,1個大隊升格為正科級建制;在全市事業編制普遍大幅壓縮的情況下,還新增環境監察編制100多個,使一線環境執法人員一下子達到300多人。

在這同時,執法裝備也得到很大加強。市環保局先後配備瞭環境應急指揮車和環境應急監測車,新購26輛執法專用車,添置各類大型裝備56件(套)。目前全市有執法車輛70餘輛,大型裝備80餘件(套),執法船隻7艘,實現瞭環保部門執法從單一的岸上向水陸並進轉變。

又購置瞭由意大利生產的數字化管線雷達探管儀,有效防止瞭一些企業增設地下暗管偷排行為。無錫市環境監察局還按照“一人一包、一科一箱、一車一套”的標準為現場科室配發瞭移動執法裝備,使執法裝備更加科學化、現代化和精細化。

另外,還依靠科技進步,采用現代化的手段,對339傢重點污染源安裝瞭360臺(套)在線監控儀,52傢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安裝瞭總磷和氨氮在線監控儀,全市COD和SO2排放總量95%以上的重點污染源實現瞭在線監控。



(中橋水廠日處理15萬噸規模膜過濾系統)

2013年初,總投資為3個多億、建築面積達3萬餘平方米的我市環境監控中心也在梁塘河濕地旁邊建成並投入使用。

該中心內設有太湖水環境監測研究中心、環境空氣質量檢測研究中心、污染源監控中心、環境預警及應急指揮中心、環境教育和環境科學研究中心等,實現實時監測、全面監控、區域環境監管、環境執法及應急預警、高效指揮、教育展示等諸多功能,形成瞭“多方聯動、實時監測、科學分類、快速反應”能力。

同時,還應用物聯網技術進行科學高效管理,打造國內一流的“感知環境智慧環保”智能中樞,不僅大大提升瞭無錫環境監測監控水平,而且成為國傢發改委“感知環境智慧環保”環境監測監控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

所有這些,不僅在省內數一數二,就是在全國也屬於比較先進的,大大提高瞭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標志著我市環保基礎能力建設邁上瞭新臺階,達到瞭國內領先水平。

(文章選自《親歷無錫城變遷》

作者崔鳳山,系原無錫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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